近日,湖南益陽。一商場內垂直升降梯處一煙霧報警器突然觸發(fā)警報,工作人員接到警報立刻趕到現場查看情況。工作人員到場發(fā)現,一個陳列畫架起火,好在撲救及時火勢,并未擴散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事發(fā)后,經公安民警及消防員調查,該起事故為三個十四、五歲的少年因無聊出門找“樂子”所致。據悉,事發(fā)時三人游蕩到三樓垂直升降梯,發(fā)現此處為一個陳列畫架,便徘徊在展示架處。其中一名學生從口袋中翻出隨身攜帶的打火機,點燃懸掛的紙張,隨后三人乘電梯離開。詢問涉事學生點火緣由時,他說:“當時看著好像沒什么,火覺得一會火就會自己熄滅!笔潞,畫室和商場都表示可以不用賠償,但需要校方好好對三人進行教育。公安考慮到涉事主體均為學生且事態(tài)得到及時控制,最終對少年們進行了批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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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少年,點燃商場畫展,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