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畢業(yè)季,山西省某大學的10名在校大學生能否順利畢業(yè),卻是一個未知數(shù)。因為,他們涉嫌違法犯罪了!
兩年前,在學生張某某(已判刑)的介紹下,王某某、劉某某等10人向太原市古交市某中學學生購買身份證件信息進行倒賣賺取好處費,分別獲利5000元至20000元不等。
案發(fā)后,王某某、劉某某等10人主動到古交市公安局投案,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并主動退繳了違法所得。
近日,案件被移送到古交市檢察院審查起訴后,古交市檢察院十分重視,因為一旦對王某某、劉某某等10人提起公訴,這些馬上就要畢業(yè)的大學生不僅無法畢業(yè),而且可能會被學校開除。
考慮到王某某、劉某某等10人案發(fā)時系在校大學生,因?qū)ふ壹媛毝`入歧途,案發(fā)后積極退贓,且具有自首、認罪認罰等情節(jié),為教育感化挽救“失足”大學生,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古交市檢察院決定召開擬不起訴公開聽證會,并且聽證會召開的地點就放在了古交市某中學。
聽證會上,承辦檢察官圍繞案件事實,就公民個人信息的類型、行為表現(xiàn)、立案標準等方面論證了構罪理由,并從“法、理、情”三方面詳細闡述了擬不起訴的理由和法律依據(jù)。聽證人員結合10名犯罪嫌疑人犯罪情節(jié)輕微、悔罪態(tài)度真誠、自首等量刑情節(jié)進行了評議,一致同意該院作出擬不起訴的決定。
宣告送達會結束后,為進一步延伸辦案效果,古交市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弓振亮從保護公民個人信息、提高個人信息安全、防范網(wǎng)絡電信詐騙等方面對涉案大學生所在高校畢業(yè)班的師生進行了法治宣講,為面臨畢業(yè)就業(yè)壓力、社會閱歷尚淺的學生們送去了“防騙錦囊”,讓他們充分認識到了生活中存在的隱患和風險,為今后求職就業(yè)提供了法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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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10名大學生因?qū)ふ壹媛毝`入歧途,大學生因?qū)ふ壹媛毝`入歧途